☆、幹掉那個半血族(12)
毓青想了好久才說:“你登報向我正式道歉, 這樣的話, 我便可以既往不咎。”
段修永神情微變, 他親自上門道歉已經是低聲下氣, 厚着臉皮來的,但登報道歉便是當着整個圈子打自己的臉, 這讓段修永十分不情願。他看向沙發上的申珏, 見對方一點反應都沒有便知道此事無可商量的餘地,只能讪讪一笑, “行,我回去就登報道歉。”
段修永離開後, 毓青就走到了申珏的身旁, 他抿着唇看着申珏, 見對方還在看那張報紙, 又不敢上前打斷,便一直站着,直到申珏覺得毓青實在有些擋到了他的燈光。
申珏從報紙上擡起頭, 語氣透出一份疑惑, “怎麽了?”
“謝謝。”毓青認真地說。
申珏聞言反應并不大,他重新低下頭,看着手裏的報紙, 仿佛報紙比面前的人有意思許多。毓青見狀,只是老老實實去廚房繼續幹他的活了。
自從他跟着申珏參加了兩次宴會,莊園裏的人對他的反應都漸漸有了變化。有人跟毓青說:“公爵肯定想把你提拔成他的貼身男仆,毓青, 你的好日子到了。”
毓青只是搖頭,“我不知道。”
但讓毓青沒想到的是,沒過幾日,管家就跟他說他現在成為了申珏的貼身男仆。
“我已經跟公爵推薦你了,公爵并沒有反對,毓青,好好做事。”管家伸手拍了拍毓青的肩膀。毓青看着對方,半響,才慎重地點了點頭。
這一次他才真正知道當一個貼身男仆需要做多少瑣碎的事情,而且向文很排斥他,有些東西會故意不教,毓青有一次就不小心把精油倒進了洗臉的銅盆裏。向文當場就告了狀,毓青本以為申珏會趕他出去,哪知道對方只是輕描淡寫地說:“重新換盆水就是。”
而且漸漸的,毓青發現申珏總是叫他做事,比如——
“毓青,我昨天看的那本書在哪?”
“我眼鏡呢?毓青。”
“毓青,這套衣服不好看,幫我換了。”
……
申珏喊毓青做的事情越來越多,向文就閑了下來,到後面他甚至只是站在旁邊看毓青幫申珏整理衣服,臉上雖然還挂着得體的微笑,實際上眼裏的刀子早一把把插.在了毓青的身上。
因為當了貼身男仆,毓青的工資漲了不少。發工資的那日,毓青還沒見過這麽多錢,那一整天都是笑眯眯的,眼睛忍不住彎成了月牙兒。
申珏看了毓青幾眼,似乎很少見到對方這麽開心的樣子,所以有些稀奇,但也沒說話。此時申珏要入睡了,已經洗完澡了,就差泡個腳,就可以上床了。
毓青現在伺候申珏已經非常熟練的,他把精油倒進泡澡盆裏,才蹲下來幫申珏黑色絲綢睡褲的褲腳往上卷了卷,露出裏面蒼白的腳。因為穿着黑色的原因,申珏此時的腳看上去更白了,毓青把對方的腳捧在手裏,卻一點都不覺得髒,只覺得對方的腳漂亮得像塊玉,而上面蔓延的青筋便是白玉上的點翠。
他把申珏的腳輕輕地放入水裏,便開始按摩,從腳底按摩起,再一直往上。
向文現在都不用伺候申珏入睡了,所以已經回了房,現在申珏的卧室裏只有他們兩個人。
毓青洗到腳踝處的時候,突然擡頭看了申珏一眼,而這一眼跟申珏的眼神撞上了。他們兩個人誰也沒有說話,而毓青長睫輕輕一掀,手漸漸往上。
他一開始的确只是想按摩,但最後怎麽滾到了床上,他也記不清了。
毓青跪坐在床上,獠牙刺進了對方的脖子裏,這一會,他的進食克制了許多,甚至可以分神去看對方的反應,見到申珏蹙眉後,他便立刻退了出來,紅舌将傷口處的血舔幹淨。
做完這個,他便下了床,把水倒了,洗了手,正準備關燈離開房間的時候,申珏喊住了他。
“一起睡吧。”
毓青背對着床,渾身有一瞬間的僵硬,不過他很快就關了燈,沒有直接回到床上,而是去了浴室。血族的視力很好,即使不開燈,他們也看得清。毓青洗完出來的時候,只在下半身圍了一條毛巾,他看着申珏,輕聲說:“公爵,我在這裏沒有睡衣。”
申珏挪開了眼神,把視線投向了另一邊,“衣櫃裏有新的,自己拿。”
毓青聞言翹了下唇角,雖然他總是告誡自己不要想太多,小時候讀過的童話故事終究只是故事,但真有人能将他從沼澤裏拉出來的時候,他還是會忍不住想抓住那個人的手。
因為一出生就是半血族,他從小受到了很多的不公平,在大街上乞讨,被打,只能吃垃圾,而到了莊園裏,沒有一個同齡人願意跟他一起玩,大人看見他,也總是站在一邊嘀嘀咕咕,他偶爾能聽到“半血族“這三個字。
他知道這些人在議論他,因為他的出身,哪怕他做得再好,他都改變不了自己是個半血族的事實,他這輩子都只能呆在莊園裏當奴仆,拿着很少的工資,幹着最累的活。他現在能去廚房幫工,甚至得到管家的舉薦,那都是他自己努力而來的。
因為出身低,所以他付出的努力是別人的十倍,百倍,他争取讓所有人都喜歡他,這樣他就過得好一些。
所以即使申珏總是一時好一時壞,他也可以忍受。
能改變現狀的話,沒有什麽不能忍受的,而且他跟申珏呆的時間越長,漸漸發現對方并不像他自己說的那樣可惡。
這段時間,他發現申珏會把餐桌上沒碰過的食物分給他和向文,分完他們,還有剩的,便由廚房去處理了。甚至向文有時候想要什麽東西,申珏也都同意了。毓青突然明白向文為什麽要一直呆在申珏身邊了,因為只要夠了解這個人,就會發現申珏其實非常好讨好。
讨好。
對,是讨好。
毓青明白自己的行為可能是不齒的,但他實在厭惡自己的奴仆身份。如果申珏喜歡上他,那一切都會不同。雖然他表面上不喜歡那些宴會,可是他自己知道,他內心對那些華麗奢靡的生活向往,當他穿着西裝,站在宴會大廳的時候,他會有一種自己也是貴族的錯覺,但他知道自己不是。
申珏并沒有把他介紹給那些貴族,所以那些貴族頂多多看他幾眼,叫他也絕不會叫名字,而是帶着羞辱意味的小美人。
他想往上爬,他想當人上人。他不覺得自己這種想法有問題。
除此之外,他并不厭惡申珏,甚至在對方的手碰到他的時候,他都會忍不住顫抖,不是害怕的顫抖,而是興奮的顫抖,他自己都不明白為什麽會這樣。
那日門外有人,他跪在地上的時候,其實他才是有反應的那個人,可他不敢讓對方看出來,所以只能暗自用手掐自己,想把那種反應壓回去。
可當申珏把他壓在門板上,咬破他的唇時,毓青那瞬間就徹底明白自己的不同之處。
他的反應更厲害了,他喜歡這種疼痛和羞辱,毓青覺得自己可能瘋了,可他無藥可救,這種疼痛和羞辱是申珏給予的,他需要對方。
他需要對方,在任何情況下。
……
毓青并沒有穿新的睡衣,而是拿了一件申珏平時穿但穿得比較少的,他故意的,想知道對方的反應,果不其然,在他上床後,申珏多看了他幾眼。毓青裝作不知道的樣子,看了下自己,“公爵,怎麽了?哪裏不對嗎?”
申珏不是傻子,他現在也在猜毓青在想什麽。毓青在觀察申珏的同時,他也在觀察對方。前幾世他一顆心幾乎只放在了喬江沅的身上,所以對毓青基本上不怎麽了解,但他這一世就多看,多想。
一個卑微的半血族光靠一張臉就能在這個莊園裏活得還不錯,怎麽會是個傻白甜呢?而且喬江沅出身貴族,但他後面卻和毓青訂婚了,這是什麽概念?
差不多就是一個灰姑娘嫁入豪門了。
這個灰姑娘蠢嗎?絕對不蠢,甚至完全迷住了喬江沅。
申珏一直在想,說毓青能義無反顧地攀上喬江沅,有沒有可能是因為喬江沅是能給他最多東西的一個人。因為這個猜測,申珏逐步在試探毓青。
一開始毓青并沒有反抗他,也許是因為他是主人,但當段修永來道歉的那夜,申珏雖然在看報紙的,但實際上一直在觀察毓青的反應。
毓青有些興奮,這種興奮來源于段修永對他的低聲下氣。
而後,他就發現毓青行事更加大膽了些,他雖然不會再把當情人這種話挂在嘴邊,但的确在逐漸暗示或者說在引誘申珏。
比起無欲無求的人,顯然毓青這種有所求的更好對付。
他要給毓青希望,然後摧毀在當着對方的面摧毀這些希望。
……
“你穿了我的衣服。”申珏靠坐着床上,眼神輕輕掃過毓青身上的衣服。
毓青啊了一聲,臉上露出恐慌的神情,“這件不是新的嗎?我……我弄錯了,我現在就去換!”
“算了,穿都穿了,就穿着吧。”申珏扯了下唇角,便躺下了。他蓋上被子,便直接阖上了眼,而過了一會,他感覺到自己的手臂被人輕輕碰了一下。
作者有話要說: 今天早一點更了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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