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2 章 章節

2025年2月21日

前,第一次正眼看我,說,“曲落,你好嗎?”

我回過神來,連忙和導師匆匆說了幾句,就挂了電話,才看向他。

我不知道我當時是什麽表情,只知道自己似乎微笑了一下說,“我很好。”

他點頭,對着他身邊的女生說,“這位是曲落,我的學妹。”然後又對我介紹說,“這位是我的未婚妻,淩夏。”

我的目光随着他的介紹,落在了淩夏的身上,淩夏笑得溫柔,朝我伸出手說,“你好,我是淩夏。”

我的手顫了顫,到底還是伸出去握住她的手,說,“你好,我是曲落。”

她的手真光滑,一握就知道出身不俗。

而淩夏則抱了抱他的手臂,輕笑說,“覆寧,原來你還有這麽可愛的學妹。”

我那時候,深刻的體會到,原來‘可愛’一詞不是形容漂亮的人的,它被創造起來,就是為了安慰不能用‘漂亮’形容的人的。

我當時也不知道說了什麽,就匆匆走了。

走過他們的時候,眼睛酸澀的要命,但是始終沒有哭。

我似乎很久沒有哭了。

我知道我現在的心情根本不适合見導師,便打了個電話過去,随便找了個借口搪塞過去,才失魂落魄的回家。

大學四年,不管這四年發生了什麽,我依然很慶幸,我慶幸我父母的疼愛不是因為我是他們的親生女兒才那麽疼愛我,而是因為他們把我當做親生女兒一樣疼愛。

我慶幸我遇到了三個可以一起哭一起笑的朋友,即使畢業之後,各安天涯,我依然愛着她們,守着這段永遠也不會忘記的歲月。

我也慶幸我遇上安覆寧,即使他拒絕了我的告白,即使他沒有和我在一起,我依然慶幸,慶幸他為我在我這一生空白的情史上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。

我閉上了眼,舒緩一下我那酸澀的眼角,說,“蓮花,你結婚吧。我想做你的伴娘了。”

大學畢業以後,林好和郭青仁沒有讀研,早地嫁人了,而且還有了娃,而蓮花,始終就是不結婚。

她曾經對她男朋友說,“落落不脫單,我就不結婚。你要是想要結婚,請出門左轉,往前走,那裏有的是人要和你結婚。”

對此,我一直覺得很對不起蓮花,我覺得都是我耽誤了她的終身大事。

而蓮花卻說,“我告訴你,我的伴娘沒你的份,要麽一起結婚,要麽一起不婚。”

我無奈地嘆了一口氣,說,“蓮花,你何必……”

“我何必什麽?”蓮花打斷我的話,語氣也認真起來,“你等他等了那麽久還不死心?你看人家一回來,就到處秀恩愛,你難道還在那裏奢望?曲落,他不是你的,從來都不是。這麽些年,還不夠你明白嗎?”

“我明白。”我輕輕說,“就因為我明白,所以我想讓你結婚。我也的确是應該将他抛在腦後,尋找自己的幸福。”

那邊的蓮花沉默了一會,不敢相信地問,“你真的打算放棄那棵歪脖子樹了?”

我應了一聲。

蓮花突然興奮地叫了起來,“這才是我的落落。嗯,這樣,我過幾天就回去,給你安排相親,讓你海選優秀男票。嗯,給你找個海外歸來的海歸,學識高,家庭好,長得帥,你值得擁有。”

我瞬間失笑,不知道該怎麽回答。

【004】鬥志的火苗

我沒有拒絕蓮花的決定,和她呵呵幾聲,各自說了聲晚安,就挂了電話。

我站起身,摸索着燈的開關,狹窄的房間,終于有了絲光明,只是那光明,沒有持續多久,便‘啪’的一聲,成了黑暗。

我站在黑暗下,茫然了許久,才反應過來應該是燈泡壽終正寝了。

這個時候,肚子發出抗議的聲音,我想着,買燈泡的途中,順便去祭祭五髒廟。

我拿起包重新出了門,等到了樓下,我才萬分覺得,大學的時候偷偷将他取名為雨神是有原因的,及時今天和他再見的時候,陽光再好,這晚上還是下起了雨。

我拿出包裏的傘—-其實我也不知道什麽時候,包包裏有放傘的習慣,大概是因為現在大白天打傘也十分正常的原因。

我拿着傘,踢踢踏踏的去了附近的超市,卻沒想到我府上的那燈神型號已經許久沒有進貨了,超市的營業員建議我去大一點的超市,那裏品種足。

我無奈,不得不‘跋山涉水’踢踢踏踏地趕往所謂得大一點得超市。

當然,大一點就是大一點,果然沒叫我失望,我那燈神的型號,這邊正好有,想着還是多買一只,有備無患。

拿了兩只燈泡,随便逛的時候,剛好看到泡面大促銷,我那一個興奮啊,果然大一點就是大一點,促銷也大一點。

我正盤算着買多少,才夠我最近膳食,而身後有人卻說,“落落,泡面吃多了不好。”

那聲音就如一盆冷水,将我鬥志的火苗,澆滅地幹幹淨淨。

我僵硬地回頭,看到他的那一刻我才回過神—-原來這場雨告訴我,這是再見他的征兆。

我一時之間不知道該說什麽,我也沒想過買個燈泡也能再和他見面,于是我呆立在當場。

他看了我一眼,拿起泡面端詳了許久說,“一般來說,促銷的食品,都差不多到了保質期,你看,泡面的保質期馬上就到了,你買這麽多,總不能天天吃吧。”

我不知道怎麽回答,但是我卻默默地放回泡面,提着我兩只燈泡,往收銀臺走去。

他卻拉住我,面帶歉意說,“對不起,是我多事了。”

其實我一直以為他說的開頭的對不起,是為了那年電影院失約的事情,等他說完了才知道,原來我一直對他的解釋懷有希冀。

我搖頭說,“你說的沒錯,我沒注意到。”說完,我看了一眼燈泡說,“天太晚了,我回家換燈泡了。”

說完,我掙開他的手,走到收銀臺,付了我的兩只燈泡費。

而外面的雨,下得比之前還要大,我想着甩點血本,打個的回家。

但是雨勢太大,我剛撐傘走出一步,便逼了回來—-要不要在附近吃點東西,來當做避雨呢,萬一吃完之後,雨停了呢?那不是可以省掉打的費?

我在心中默默算了一下,覺得這個計劃十分可行。

于是,我默默地看了看四周,衆裏尋他般地找找面館,最好是沙縣的,那個比較便宜且味道不錯。

就在我站在超市門口,目光游移着,停在超市門前的幾米處,有輛車閃了閃車燈,然後車窗降了下來,我聽到有人喊我的名字。

我目光微微聚焦,隔着雨簾看了很久才認出那是他,安覆寧。

我打着傘,遲疑地走上前,彎腰問,“你在叫我?”

他沒好氣地看了我一眼說,“難不成我在叫鬼?”

那一瞬間,我想起了大一那年寒假回校,遠遠聽到有人在叫我,我回頭搜尋着聲音,直到他站在我面前,我才反應過來問他,“是你在叫我?”

而他回答,“難不成你以為是鬼在叫你?”

雖然對話不一樣,但是差不多。

我斟酌了片刻,問,“什麽事?”

他說,“上車,我送你回家。”他見我沒反應,皺了皺眉說,“你現在一個人住吧?要是感冒了,可沒人照顧你。”

我心中盤算着感冒的醫藥費,覺得的确不怎麽劃算,于是上了他的車。

【005】我結婚的時候,你來嗎

在路上,他問我,“吃飯了嗎?”

我嘴硬地回答,“吃了。”可是,五髒廟卻不争氣地發出悲鳴。

那時候,我真想在車窗上撞一腦門的血。

他嘴角輕揚,沒有說話,但是我知道他在笑我。

我紅着臉,手指摩挲着雨傘,想着該如何挽回面子,他卻突然停下車。

我望了一眼車外,看出來這不是我家附近,而他卻說,“這裏有家不錯的餐廳,我也沒吃,一起吃個飯吧。畢竟我們許久沒見了。”

他說的許久沒有絲毫的歉然,似乎我們許久沒見面之前,是很友好的再見面。

我和他最後一次見面,是在他死黨的生日宴上,時隔幾天,他才突然發短信,告訴我一個我撞出一腦門的血來确定不是夢的好消息,但是,那時候我才知道,有時候,痛不代表真實,它代表的是,更為深切的夢。

我撐着傘,下了車,才知道他說的不錯,是我打死也不會掏錢買單的餐廳。

我躊躇了一會說,“我可以回家煮點面,不用……”

我話還沒說完,他擠進我的雨傘,和我站得很近,和我們第一次見面一樣,他站在我的傘下,我們靠的很近。

霓虹燈下,我看得清他眼角下,一顆很小很小的紅痣,他曾經說,那是美男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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